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相煎何太急



相煎何太急



從物競天擇的進化論觀點而言,競爭是求生的本能,優勝劣敗是進化的原則,所以,人類文明最早是由對自然、對異類、對異族的挑戰或應戰而漸漸形成的。但是,這不是絕對的真理,人類畢竟不是禽獸,自然有愛人如己和愛己及物的情操,因此,有宗教、藝術、哲學的產生,這才是真正人類進化的原則。


 


可是,在人類社會中,經常或隱或現地看到彼此鬥爭、勾心鬥角的現象。


原始人是為了爭食物、爭地盤,現代的人爭榮譽、爭權利,加上信仰的、思想的、政治的立場,而互不讓步,使得爭鬥日盛… 人與人鬥,是法律所不許的,因此轉而驅使動物與動物相鬥。


 


最早有鬥蟋蟀,是找到無辜的蟋蟀聚集分組,成對地相鬥,體弱的蟋蟀上場,必殘肢缺腿;最勇猛的,經過幾番連場的戰鬥後,也是負傷累累,卻被棄之不顧,必死無疑。


 


又有鬥雞,是使公雞成對地相鬥,結果往往都是兩敗俱傷,羽毛零落、血肉模糊,甚至有些場合,在雞腳綁上利刃,只要上場,必定見血,才能罷休,就是最強悍的勝利者,也難逃死亡的命運。其主辦者的目的,最初是為了娛樂,漸漸地便形成了賭博的行為。⋯⋯


 


凡此種種都不是文明世界所應有的現象,在美國只有賽馬,沒有其他驅使動物爭鬥的活動,而我國是有五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國,但這種野蠻、殘酷、不仁道的現象,竟然越演越烈。雖然,現在國內已經有人提倡維護生態、保護動物,但是,風氣還沒有形成。從佛法的觀點來說,殺業越重,鬥風越盛,所遭的果報也越慘,導致天災人禍等的降臨。


 


若從現代文明社會的標準來說,我們盡可有許多其他的方式,來達到休閒娛樂的目的,政府也在大力地擴增人民休閒活動的環境和使用的便利。我們何忍在今天的臺灣社會,兇殺、暴戾風氣瀰漫的當下,製造更多的殘殺活動呢?


 


我們相信從事於動物相鬥的人士,很難看到本文,唯願本文的讀者大德響應,輾轉呼籲,為無辜的眾生請命,為我們社會的寧靜與和諧祈願,抑阻並消弭此類風氣於無形,否則繼續發展下去,能夠鬥的東西太多了,豈不可怕!這非但有傷民族自尊,也影響到國際人士對我們的觀感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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