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下台南學童割喉案的曾姓男子嗆說「死不了」,引起譁然。台南地檢署今天表示,將儘快偵結全案,不排除求處死刑。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說,司法實務上是否對犯嫌判處死刑,考慮的是犯嫌的犯罪動機、手段凶殘程度、犯後態度及對社會衝擊的重大性。他表示,曾姓嫌疑人說「殺一、兩個人都不致於被判死刑」,不僅是對法律規定的扭曲,也已嚴重誤導社會視聽,曾嫌犯罪手段之凶殘,已造成社會難以接受的恐慌。
曾昭愷說,全案若經檢察官調查後偵結起訴,檢方將在司法程序中,嚴格監督法院審判,檢方也不排除對凶嫌求處死刑,必使凶嫌受到應有的嚴懲。法務部次長吳陳鐶也表示,廢除死刑未形成全民共識前,目前政策只是儘量減少使用死刑,割喉殺童案是否判死,由法官審酌。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是什麼碗糕?
簡稱:廢死聯盟,於2003年成立
由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台北律師公會、輔大和平研究中心、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
等團體所組織的廢除死刑、反對無期徒刑之聯盟。
2003年5月,台權會、台北律師公會及民間司改會等團體要求政府暫緩執行死刑犯,並於同年9月成立以「停止死刑執行推動聯盟」的名義成立。
2003年10月改名為「替代死刑推動聯盟」。
2006年正式改名為「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該聯盟執行長是林欣怡
2011年日本人安田好弘接受廢死聯盟邀請擔任代言人。
2011年該聯盟以挪威殺人魔安德斯·貝林·布雷維克為例,
主張台灣也應該要讓犯重罪的人不該坐牢而該治療後就可重返社會,批評死刑與終生監禁的殘忍。
2012年,台南市方小弟命案,兇嫌曾文欽上網查過殺一兩人不會被判死,於是起意殺害方小弟。
廢死聯盟林欣怡辯解,認為曾嫌殺人是社會大眾的責任,要求大眾改善社會問題、降低犯罪發生。
廢死聯盟為壯大勢力,援引世界反死刑聯盟(WCADP)以及亞洲反死刑聯盟(ADPAN)的力量,並不斷要求歐盟國家和議員對台灣政府施壓,不得執行死刑。
該聯盟現任執行長林欣怡,副召集人吳志光,代言人安田好弘。
廢死聯盟擅長營造輿論氣氛、半恐嚇的道德施壓方式,要求受害者(或其親人)必須原諒加害者,否則便予以嚴厲抨擊,指摘受害人不寬容、不慈悲。
廢死聯盟過度保護施暴者的人權,卻對受害者的人權,故意忽視或視而不見。在強推原諒加害人的同時,對於一些批評廢死聯盟者,甚至採取法律行動,讓社會感覺廢死聯盟,根本在保護惡徒,並摧殘善良的國民。
廢死聯盟常利用法令上的漏洞,阻止死刑犯被執行死刑。
廢死聯盟吳志光向媒體表示: 「曾文欽有反社會人格,加上有家庭離異、工作、教育等問題,種種因素都是長期造成,絕非曾男上網查詢後認為殺一、兩人不會判死刑,就因此殺人那麼簡單。」
吳志光強調,「廢除死刑是種價值取捨,對於凶殘的被告,可採教育矯正、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來取代死刑。」
廢死聯盟這些想法,這些作法,你能接受嗎?
廢死聯盟到底要不要臉啊?
http://www.taedp.org.tw/story/2400
林欣怡,你有像是方小弟弟的爸爸一樣打零工身上只剩兩百塊辦喪事都沒有錢嗎?
⋯⋯
是你們這些人吃飽喝足,自命清高、遊說司法、影響官員、挾洋自重、欺騙國人,導致一個人渣殺了一個弱勢家庭的小孩,還好意思說弱勢為難弱勢?
你們廢死聯盟那個不是大律師,那個不是衣食無虞,隨時辦公室要搬家就可以搬家,要出版就可以拿國外贊助,上次不還有一個塑化劑小開是你們成員嗎?
就是你們這些每個人都是社會強勢的團體到處搗亂、四處放火,導致台灣殺一兩個人都不會被判死刑,判了死刑也不會執行,現在方小弟弟的爸爸被奪去愛兒,你們這些吃飽喝足的既得利益者就出來對這些受害者說教佔便宜了!
用強勢欺凌弱勢,壓迫政府不依法行政,台灣現在的狀況不就是你們這些人造成的嗎?
你發的這篇文在洋洋灑灑的一千零一十四字中,提到那位無辜受害男童的字數僅有兩句共三十八字:「發生了台南男童割喉案......而受害的小弟弟從媒體的報導看來,也是屬於社會弱勢的一方。」
廢死聯盟這篇文章提及真正受害者的部分僅佔3.7%,其餘都是在替預謀殺害兒童的人渣和廢死聯盟自己辯護,你還好意思說什麼弱勢為難弱勢?
是你們為難一個被預謀殺害的兒童和一位痛失愛子沒錢辦喪事的爸爸啊!
可不可恥啊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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