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老人精神重於物質
人在上了年紀以後,的確需要關懷、需要照顧,
此在東西方社會,雖然各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精神的寄託重於物質生活,則是相同的。
有人批評今日的西方社會,
是「年輕人的戰場、老年人的墳場」。
例如美國,年輕人必須離鄉背井,獨立謀生,
然後在外地結婚生子、成家立業。
年老的父母通常被留在老家養老,
老夫老妻相依為命,如果老伴先走了,
只有形單影隻孤零零地伴著老狗老貓和電視機過日子了。
兒女難得在國定假日時回老家探望父母,
一年一、兩次。老人生病時,由保險制度來照顧,
也可向政府申請一名護士,照料老人病患的生活起居。
像美國這種制度下受照顧的老年人,
並沒有享受晚景的快樂。
除非老人被發現害病,否則至死為止,
甚至死了以後,兒女都可能不知道;
幾個月以後回去探親,才發現老人的遺體早已生蛆腐爛了。
這樣的悽慘人間,在我們今日的臺灣也曾經發生過。
目前臺灣朝野,
為了老人福利發給老人年金,用心至善。
不過僅僅發錢給老人是不夠的,
更重要的尚需精神生活的充實。
有一些老年人懂得量入為出的計畫經濟,
拿到了錢,可以生活得更好一點;
也有一些老年人不善於計畫,
今天給他一筆錢,明天就可能被花掉,
甚至不知道用到那裡去了,明天再給他一筆錢,
還是變成不知去向,生活依舊沒有改善。
例如,我有三個親人在大陸,一位嫂嫂,兩個哥哥。
其中有一個哥哥很會計畫經濟,
我一年匯給他幾百元美金,他的零用就已夠了。
另外一位哥哥不會理財,每次接到我的匯款,
他就買東買西,送給兒孫,很快地他又寫信要我寄錢,
我不能滿足他的需索,他就埋怨我說:
「有個有名的弟弟在海外,就是不肯照顧我。」
因此,這位受我關懷較多的哥哥,卻是罵我最多。
照顧老年人的辦法,除了舒適的生活環境、
適當的物質條件及醫療設施之外,
尤其要培養他們豐富的精神生活。
休閒、文藝、進修等,都很重要,
最重要的是培養一種宗教信仰。
有了虔誠的宗教信仰,便不會覺得社會遺棄了他,
或是別人欺負了他。在宗教的信仰之中,
他們會有許多益智冶心的工作要做,
對於生命的歸宿,也會獲得安定和安慰的未來感。
人到了晚年的時候,不免會覺得落寞無奈,
前途沒有希望;一生奮鬥的努力貢獻,
通通是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自己只是做了一場春夢,真的太不值得了。
有這種心念生起的時候,他們會活得很不快樂。
因此,要讓老年人的精神有所寄託。
若只幫他們安排一些娛樂以及長青大學等的學習環境,
畢竟只能治標,無法治本;
只能暫時的給他們安慰、寄託,
不能使他們朝向永遠的未來努力,所以不夠究竟。
如果老年人能有宗教的信心,
對生命的未來便會充滿希望,
活得很有尊嚴,死也很有意義。
唯有如此,才是老年人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