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 星期一

利人是利己

人生以服務為目的,不以奪取為目的(金庸老師)



      一個人不能永遠在世上生存,所以立身處世的原則,必須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為社會服務,為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謀福利;若只知奪取,不知回饋,必使人格喪失,社會停滯。可惜由於人性的弱點,不少人以為人生的目的,只是為求個人生活的幸福,一切行為均以個人利益為前提,殊不知,社會之所以有今日進步,文明之如此發達,完全是由於人類的互助合作,交相服務,共同克服困難所致。人生的真諦在於充分發揮生命的價值,求得精神的不朽,否則,一味奪取,上下交征利,環境靡亂,國家危亡,個人生命也就喪失意義。

      人類的生存,必須仰賴他人供應,然後通功易事,創造文明。上古時代,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人民老死不相往來,自己只供應自己需求。然後生活進步,進而分工合作,於是士農工商,各執其業,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相互合作,共求生活進步,文化於是發展。但人類生活最高目的,不只是求飽食暖衣而已,當享受前人精神成果,以及獲得社會供給之後 ,必須回饋社會,為以後人類幸福而服務。為求精神生命永久存在,使創造發明後人之用,以增進人類全體生活。所以每人必須依個人才智高低,盡自己最大能力,犧牲貢勮,才能領悟人生的真諦。
   
反面而言,奪取雖然是由於需要,但其結果,則不堪設想。由個人而言,只知自己,不知有群體,一味巧取豪奪,泯滅人性,必然無法提昇人格,以致離群索,喪失個人生命。由社會而誩,人人不事生液,只想不勞而獲,則生產不足,供 不 應求,人人更虞我詐,法紀蕩然無存,社會紛沓, 進而妨害生產,最後生產萎縮,人人無物可取,社會結構必致土崩瓦解。由國家而言,人人只問個人利害、得失,不顧國家興亡,只問國家給我什麼,不問我給國家什麼,貪生怕死,苟且偷安,則國家本體喪失。   國父曾說:「社會國家者互助之體也,仁義道德互助之用。」足見,奪取者,破壞社會國家結構之大敵。
   
國父高瞻遠矚,看出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繁榮,必須人人以服務為目的,不以奪取為目的。人人有德性,服務的思想,群體生命才有穩固的基礎。只為個人的利益,而喧擾不休,不僅喪失人性,個人則在社會解體下,也無法依存。因此,個人的生命既是渺小而微不足道,必須不停的貢獻才力,服務社會國家,才能掌握生命意義。只要人人抱持「服務即生活,生活即服務」之宗旨,以服務人類為目的,以互助合作為生活依據,發揚「犧牲即服務」之精神,去自私自利之私見,必可增進人類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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