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日 星期一

不能痊癒的傷口卻一再灑鹽

民盡黨王幸男提案「228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株連其三代家族。


草案內容排除了追訴權時效消滅被告死亡即不起訴的限制,還要求被告的三等親親屬代為行使被告訴訟法上之權利。提案立委王幸男提出解釋,強調這樣是要查清楚228事件的元兇,要幫外省族群擺脫原罪只是身為蔣家之後蔣孝嚴痛批民進黨的做法荒唐至極。


王幸男:『第4條是用心良苦,要保障三等親的人代替他的阿公、阿伯或是爸爸被指控殺人,可以跟檢察官對質,這是保障三等親。』


蔣孝嚴並不接受王幸男的好意,他表示王幸男曾經跟他通過電話,希望他看完法條全文,但是被他拒絕,因為蔣介石是228元兇不是民進黨說了算,民進黨團的做法荒唐至極蔣孝嚴:『我沒辦法接受,事實上王幸男委員也跟我通過電話且不必看了,民盡黨意旨很清楚。228都過60幾年為什麼還去做毫無意義的事情,受難也不只本省同胞,228基金會賠償條例已經處理2仟2百多件,沒有比這樣更荒唐的事情,這是台灣之恥。』


王幸男是台灣人之恥,各位若沒健忘應該知道王幸男是個暴力份子吧郵包炸弹炸斷謝東閔副總統的元兇就是這個痞子,他其實根本不是個甚麼好東西台灣米怎會養出這樣下賤的爛冬瓜出來,實在是糟踏了米糧,政治人物應該為人民謀福利,為國家拼經濟,選賢與能,怎選出這個搞破壞搞分化的下流胚出來你ㄟ目睛是糊到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留言欄位:請在這留言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