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 星期三

被財團箝制的國家

雷倩希望工程專頁 ·


1/13 倨傲的徐旭東問:想退就退。
但退了eTag,你怎麼上高速公路?
卑微的小民答:退了eTag,遠通如何阻止人民上高速公路?

道理1:高速公路是政府用納稅人的錢蓋的,不是遠通出錢蓋的,不是遠通的私有財產。
道理2:高速公路收費是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關係,只是藉著BOT將收費的機制移由遠通執行。遠通與政府有合約的權利義務,但沒有向人民執法的公權力。

所以徐旭東的「失言」,凸顯了eTag中間權利義務關係的謬誤。
政府荒腔走板的回應,坐實了人民「財團擁有政府」的懷疑。

試想:假設大家通通去退eTag (假設當然是用極端的例子,事理比較明顯),

照常上高速公路以示抗議。會發生什麼事?
1. 政府介入,阻止人民上高速公路:政府施政欠缺正當性,人民應該起而反抗!
2. 政府介入,強制人民繳交費用:政府濫用公權力包庇圖利財團,人民應該起而反抗!
3. 政府不介入,遠通自行阻止人民上高速公路:財團將公路私有化,形同公路強盜,違法!政府應該阻止遠通;否則,人民應該起而反抗!
4. 政府不介入,遠通自行要求人民繳費:人民可自行決定「照繳」、「爭議應繳金額」、或「拒繳」。

高速公路為基礎建設,有自然獨佔壟斷性 (natural monopoly), 是政府提供的基本服務(essential service)之一,也就是政府存在的理由之一。

下回徐大老闆再威脅小老百姓時,人民可別輕易被唬啦!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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