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2起幼童遭性侵案遭法官輕判獲判無罪
民眾不滿法官對女童性侵案的判決,似乎越燒越烈外界質疑法官判決結果,發出怒吼「要開除恐龍法官」
兒童福利聯盟召開記者會,要保護受性侵兒童,拒絕二次被傷害。
針對性侵兒童被輕判引發的爭議,最高法院今天在舉行刑事庭會議之後,下午做成決議。先將現行刑法中的性侵兒童罪做出區隔,也就是如果被告對未滿七歲的幼童性侵害,無論有沒有違反意願,一律依最輕本刑七年以上的加重強制性交罪論處。這項決議除了立即生效,等同判例,也對各級法院有拘束力。根據現行法令,必須是要違反被害人的意願,才構成強制行為,以較重的加重強制性交罪論 如果與未成年性交,刑度比較輕,這起引發爭議的判決,就是如何去證明有沒有違反六歲幼童的意願。 因此,在面對輿論的撻伐,最高法院下午決議,區隔出兒童遭性侵案件。最高法院刑事庭發言人張淳琮表示,對未滿七歲的幼童性交,一律依七年以上刑期的加重強制性交罪論處。 至於,滿七歲未滿十四歲的兒童性交,除非證明當事人是合意性交,否則也一律以加重強制性交罪處罰。 民眾不滿法官對女童性侵案的判決,似乎越燒越烈! 一向快人快語的藝人大S,批評法官的判決是個傷害,認為色魔、法官都該被判重刑,直接說可惡不但話說得重,還要演藝圈好友轉貼文章,眾多演藝圈的好友們大力相挺,不但配合轉貼並留言聲援。蔡康永批說,這是沒有靈魂的判決,根本是電腦當法官;阿妹更說,這樣的判決是一場悲劇;大S好朋友黑人,也在微博上立刻跟進,表達抗議心聲;安以軒也質疑法官判決,認為3歲與6歲小孩怎麼會反抗?演藝圈有女兒的明星媽媽,更是為人父母的同理心,痛批法官輕判。藝人佩甄:「如果是你(法官)的小孩,受到這樣子的一個可怕的事情的話,你(法官)一定不會希望就這樣善罷干休。」藝人小禎:「我不知道這個法官有沒有小孩,如果有小孩的話,我覺得他這樣判,真的是太...喪心病狂了,說真的,如果他(法官)沒有小孩,我們還可能可以理解,為什麼他(法官)會這樣判,因為他(法官)不懂有小孩子的心情。」 如果指望法院判決,還給受害者公道! 就這兩件極不合常理ㄉ判決,讓所有國人憤怒了! 色魔~蹂躪的別人家幼童,法院竟然是如此輕判! 情理法就算不列入考慮,強暴7歲以下幼童,依法判決也不該是3年徒刑。法官更以小孩沒有強烈反抗作為判決理由? 叫所有國人憤怒,法律讓人無法心服!! 7歲以下幼童,怎會明白強暴事怎麼一回事。 若不是法官包庇,就是我們的法官,行事真的異於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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