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道教功課第三十九堂~第九殿閻羅平等王



第九殿 平等王




 




平等王掌理大海底,西南方沃焦石下的阿鼻大地獄。




 




此地獄鐵網圍繞、重重疊疊。其周圍廣八千里(五百由旬)。




 




在密密鋪設的鐵網之內,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敲骨灼身小地獄。




 




二名抽筋擂骨小地獄。 




 




三名鴉食心肝小地獄。 




 




四名狗腸肺小地獄。 




 




五名身濺熱油小地獄。




 




六名腦箍舌拔齒小地獄。




 




七名取腦胃填小地獄。




 




八名蒸頭刮腦小地獄。 




 




九名羊搐成醢小地獄。




 




十名木夾頂搓小地獄。 




 




十一名磨心小地獄。 




 




十二名沸湯淋身小地獄。




 




十三名黃蜂小地獄。




 




十四名蠍鋸小地獄。




 




十五名蟻蛀熬枕小地獄。 




 




十六名紫赤毒蛇鑽也小地獄。




 




世人犯了以下罪事,應入本地獄:




 




(一)   犯了國家、帝王所製定的法律條例中,像十惡中的極惡;應受凌遲,斬頭,絞刑,槍決等罪事。


這些鬼犯在先前各殿地獄受諸種苦刑後,解送到本殿受刑。




 




(二) 放火焚僥房屋,毀人家財、生命。




 




(三) 製造迷惑人心性的思想、方法、或團體。


或者製造令人心識迷幻的藥物,如蠱毒、安非他命、嗎啡、大麻、冰毒、海洛因、可卡因、搖頭丸等一切毒品。




 




(四) 專門為人墮胎的人。




 




(五) 專門誘惑少男、少女性犯罪,傷害未發育成熟的身心。




或者強暴未成年少女。




 




(六) 繪畫黃色的圖畫、書籍,拍攝黃色的影片以擾亂人清淨的心。致讀書人無心於課業;修行人退失道心;造成疾病更嚴重,人人不安於室。 



 




(七) 煉製、販賣、流通有害社會的違禁藥物,例如:迷幻藥,各種使人失去聽覺、語言能力的毒藥或墮胎藥。




 




假如犯了以上罪事的人,自從聽聞玉歷寶鈔的內容,能立即毀去淫書淫畫的畫稿與印刷的鋅版,不再印行。將製造違禁藥物的方法、配方銷毀,息止一切邪惡的念頭,不再傳授以上的邪術。


 


若能如此,則准許免去各種苦刑。並立即交給第十殿,發放投胎人道。 反之,如果聞知此玉歷的報應內容,仍然去做以上的罪事的話,則罪刑不能得到寬恕。



 


 


且從第二殿開始受苦刑;到本殿,加重刑罰,添設極刑的刑戮;諸如: 將空心的銅柱,其中以火燒熱,到能焚燒、燙毀心肝的程度;而後用鏈子鏈住手腳,抱住熾熱的銅柱。在遍受各小地獄的諸種刑罰之後,發入阿鼻大地獄,受各種苦刑;尖刀穿過肺臟、胸部。口中含著挖出的心臟,漸漸陷入地獄的深處,諸種痛楚永無休止。




 




一直要到那被害的家,家業復原;死者個個另投人身。當年所畫的黃色圖片及書籍、影片;所印行的毒藥配方;所有鬼犯親手印行及輾轉抄刻的書、圖、影片等物完全消失、毀滅盡淨後,纔准提出此阿鼻大地獄。解交第十殿,發放投生人道。




 




世人假若未犯以上的惡事;而且肯在四月初八日;或在初一、十五茹素、清淨身、口、意三業,而後立下心願:收買色情的書、畫、影片;色情的邪術、器物、藥物,聚集來焚毀。




 




或者印行,傳鈔此玉歷寶鈔、佛教經典,使能輾轉流通,一個傳一個地勸化世人。則在命終之時,灶神在他的額端寫下「奉行」兩字。




從第二殿起,到本殿,凡是曾做各種罪事的,可以以此功德,減輕其罪刑。




 




富有及有權勢的人,能嚴格輯拿放火的凶徒,搜集色情的書、畫、刻版,予以公開銷毀,並公告禁止所有遺害人間的物品,則准予庇蔭現世的子孫,科甲綿綿,富貴不絕。




 




貧窮、苦難、孤獨、老病的人,假若肯盡力請人印行,傳抄玉歷寶鈔及佛書,以勸化世人的話,准予立即送交第十殿,發往福地去投生。





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道教功課第三十八堂十殿閻羅第八殿(都市王)



第八殿 都市王




 




都市王掌管大海之底,正西方沃焦石下的大熱惱大地獄。 




 




此地獄寬長八千里(五百由旬)。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車崩小地獄。




 




二名悶鍋小地獄。




 




三名碎剮小地獄。




 




四名牢孔小地獄。




 




五名剪舔小地獄。




 




六名常駐圊小地獄。




 




七名斷肢小地獄。




 




八名煎髒小地獄。




 




九名灸髓小地獄。




 




十名爬腸小地獄。 




 




十一名焚焦小地獄。 




 




十二名開膛小地獄。 




 




十三名劃胸小地獄。 




 




十四名破頂撬齒小地獄。 




 




十五名斫割小地獄。




 




十六名鋼叉小地獄。




 




 




 世人若犯以下罪惡事,發入此殿地獄: 


 




不知孝道:雙親在時不能奉養;雙親去世後,不能予以安葬,致令父母,翁姑驚恐、害怕、愁悶、煩惱。


假若不快懺悔前非,糊塗的過日一久,灶神先將這些男女,記下名字,上奏玉帝,減少或除去衣食的福報與祿位。並聽任邪鬼隨身作祟。死後受過前面各殿地獄的諸種刑罰後,解送到本殿。

牛頭、馬面各鬼卒倒拖此等鬼犯,擲入大獄去受苦,再交各小地獄分別加刑。受盡痛苦後,解交第十殿的轉劫所內。改頭換面,永遠投胎為畜生。 


 




假如有世間的善男信女,遵信玉歷寶鈔中之所述。




並即懺悔前非,於四月初一日,發誓改過,不再犯錯。




並且無論何月何日;無論早上、晚上,如對諸佛神像前立誓:「從今以後,知道改過。」無論何時均能不再犯錯。能如此,則在臨死之時,本宅的灶神,將其分作三等處理:有的在額上寫一「遵」字;有的寫一「順」字、有的寫一「改」字。


交勾使與鬼卒,帶到第一殿;並依次帶到第七殿,即使有犯各殿諸罪,也都減去一半的刑罰。並且不用解送本殿來受苦,立即交第九殿。如果經查未犯放火等陰毒的罪事的話,隨即交給第十殿;分別發放投生人道。


 




玉帝特加恩指示說:「假若再能傳抄,印行玉歷寶鈔,或誠心念誦佛經,印贈佛經,使世間的男男女女等,知所警惕的話,從第一殿到第八殿,各種苦刑,都可以避免,九殿再查,假如也沒有犯本殿之過錯,立即交給第十殿,發往投胎到有福氣的地方,出生為人。」





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

道教功課第三十七堂第七殿閻王(泰山王)



第七殿 泰山王 




 




泰山王掌管大海底,丁北方沃焦石下的熱惱大地獄。




 




此地獄周圍八千里(五百由旬),並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錘衄自吞小地獄。




 




二名割胸小地獄。




 




三名火炕小地獄。 




 




四名椰杈發小地獄。




 




五名犬咬脛骨小地獄。




 




六名燠痛器狗墩小地獄。




 




七名榔頂開額小地獄。 




 




八名頂石蹲身小地獄。 




 




九名惡鳥啄咬小地獄。




 




十名黧皮豬拖小地獄。 




 




十一名茅筒足小地獄。 




 




十二名拔舌穿腮小地獄。 




 




十三名抽腸小地獄。 




 




十四名騾踏獾嚼小地獄。




 




十五名烙手指小地獄。 




 




十六名油釜烹小地獄。




 




凡是在陽世,曾犯以下罪事,發入本地獄受刑:




 




(一) 煉食紅鉛、陰棗、人胞等壯陽動淫的藥物害人。 




 




(二) 酗酒,以致做出違悖常理,動亂橫暴,令親人傷心的事。 




 




(三) 浪費不節省,揮霍無度,令前人辛苦之成果,毀於一旦。 




 




(四) 用搶奪、設計引誘,詐騙販賣的方式,詐取錢財。 




 




(五) 盜取棺材內的衣物寶飾。 




 




(六) 盜取死屍,或死骨來當藥。




 




(七) 將他人最愛的親人、戚友,予以離散。令兩地思念,相見不得,痛苦萬分。




 




(八) 將不喜歡的童養媳,賣給人當婢女、小老婆,毀其一生的幸福。




 




(九) 糾結朋友賭博,致令輸錢,敗家;影響一個家庭,使人陷入貧苦之中。




 




(十) 為人師表的人,教導學生不嚴格,以至耽誤他人子弟的前程。




 




(十一) 不顧所犯事情的輕重、前後經過,拷打學生、婢女、傭人以泄憤,令受打者冤苦莫名,含恨不宣,而且暗傷得病,終生痛苦。 




 




(十二) 仗著財勢雄厚,欺凌侮辱鄉里的人。 




 




(十三) 裝醉違背、悖逆尊長,令尊長受辱、痛心。 




 




(十四) 口出邪惡之言,捏造是非,發人陰私;尖酸諷刺他人的過失,搬弄是非,致雙方滋生鬥毆,變生許多事端、意外。




 




(十五) 聽任妻子,或最溺愛的女兒墮胎,不予勸誡,致犯殺生之重罪。




 


以上的罪事,一條一條地查明清楚,在此熱惱大地獄提出治罪,而後發交相關的小地獄去受苦。期滿之後,轉解第八殿,收入地獄中,查明有無犯第八殿的罪行,再予以治罪。 




 




人間服藥,何種藥物不可服用?將禽獸蟲、魚,活活殺死來治病,已是大壞良心,竟然服食紅鉛、及泡在婦人陰中的大棗,嬰兒的胞衣、臍帶之類的東西,豈不是居心更壞。一旦服食此類污穢的東西,那口舌與婦女的陰戶無異,這人誦經、持咒,雖種遙遠的善因,卻要先受褻瀆之罪報,陰間的閻王也絕對難以寬恕。




凡是有這種習慣的人,聽了這段勸誡,要趕快戒除。於佛前真心懺悔,並且買千百万隻以上的生靈來放生;或從今戒殺;每天早上漱口後念誦阿彌陀佛名號,臨終之時,必有淨孽使者,以光明燈,照除身上的臭味、污穢。如此,方能消除以上的罪惡。 




 




人間有偷竊被火燒死的人骨;以及私生墮胎的嬰兒,全身的皮肉,用以製造配合為藥的。同時,有偷竊死屍的骷髏、骨頭,賣給中醫做藥的。這些偷竊死人骨頭的,遍偷成擔,為數眾多,將其中骨頭堅實的,賣給商家,做成種種器具;骨質枯乾疏鬆的,擂為粉未,或做燒窯之用。這類的人,在世之時,即使曾行功德,勾入陰司之後,所行之功德,另外抵其他過失。


 


此過失,閻王絕不輕易減免,立即發入熱惱大地獄受刑;或再發入相關的小地獄;之後應知照第十殿。如轉發為人之時,要割去耳、眼睛、手腳、嘴脣、鼻孔之類,使他的五官殘缺一、二件,來報應他的罪過。 假如世人有犯以上這些罪惡的,肯立即懺悔,永不再犯;而且若遇到貧苦災難的人家,有人死亡,無力埋藏,能購買棺木,或者勸導親友,助其入殮安葬,如此已有多次的功德,則這家的灶神,就會在勾使鬼役的牌標之上,點一個黑點。


到時候,准許免受此項罪狀之報應。




 


人間偶有災荒,五穀欠收的地方,有人因飢餓死亡。




於是有些沒良心的商家,利用飢民尚未斷氣時,割他身上的肉,做饅頭,糕餅的餡賣給他人,如此心狠手辣。


這些割買,販賣人肉的人,解到之時,閻王立即將鬼犯發交各地獄,增重罪刑,刑罰四十九天,受各種刀、斧之刑。




而後,知照第十殿的閻王註明於簿冊之上,轉知給第一殿的閻王,添列在生死簿內,下輩子若分發、轉生在人道,令投胎為餓死的飢民,或轉生到畜生道,令它即使見到被拋棄的餿水、食物,也難以入嘴,而以飢餓而死來報應它。 




 




發覺誤吃人肉仍以之為食者,也都令其在下輩子為人或轉生之時,咽喉腫痛,腹雖餓極,飲食卻滴水難進,以如此痛苦而死惡極來報應他。凡是知覺是人肉,而不再吃食的人,情有可原,不用受報。


犯了以上罪事的人,若能在遇五穀欠收之年,捐資救濟,或煮飯佈施;或者將一升半昇的米,挨家挨戶地施給貧戶;或煮生薑、豆的濃湯,放在交通要道邊,救濟片刻的飢餓。如果能確實做出這些,真正利益大眾的功德,則不只是以上的過全予消去,而且暗中增加這輩子現世的善報、福份,與下輩子的福份、壽命。


 




以上三條罪事與消罪之法,是本殿文武判官會議擬定二條;大獄的使司也擬定一條:並各奏核定錄入本殿的議決事項內。將獄中各判官、有關官吏所擬的,一起奏給玉皇大天尊批准後,一併記載在玉歷內。




同時也通行地獄中供各判官,做為有關官吏,記名陞官,獎賞之根據。




 


至於人間一切作孽造罪的微細情節,諸神原本就已會議,擬定報應之律則,此外,像陽間軍事、政治的公務禮儀有違越之處;或私造違禁品等罪情,較為細瑣。而陰間法律未能盡括的部分,一概遵照陽世各國法律所定的律例治罪。

 




治罪之外,倘若有人逃躲制裁,並牽累他人的話,同時通知糾察、速報等官吏,准予利用神通顯化追回,以上各神明謹宜遵照。




 


世間的男女,假若能在三月二十七日,茹素、清淨身口意,向北,發誓懺悔改過;並將寶鈔印贈,以勸化人間的話,則准於免受本諸種苦刑。或於生前常念觀世音菩薩、地藏菩薩名號,則功德更無量了。


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道教功課第三十六堂~第六殿閻羅(卞城王)



第六殿 卞城王 




 



卞城王,掌理大海之底,正北方沃焦石下的大叫喚大地獄。

寬廣八千里(五百由旬)。


四週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常跪鐵砂小地獄。




 




二名尿泥浸身小地獄。 




 




三名磨摧流血小地獄。




 




四名鉗嘴含針小地獄。




 




五名割腎鼠咬小地獄。 




 




六名棘網蝗鑽小地獄。




 




七名礁搗肉漿小地獄。




 




八名裂皮既擂小地獄。 




 




九名銜火閉喉小地獄。 




 




十名桑火烘小地獄。




 




十一名糞污小地獄。 




 




十二名牛雕馬躁小地獄。 




 




十三名非竅小地獄。 




 




十四名啄頭脫殼小地獄。 




 




十五名腰斬小地獄。 




 




十六名剝皮揎草小地獄。 




 




 




 




世人若犯以下罪事,即入此地獄:




 




(一) 怨天尤地;討厭風,咒罵雷;喜歡晴,厭惡雨。 




 




(二) 對著北方(天空)大小便,哭泣。




 




(三) 偷竊神佛像裝塑金身時內藏的寶物。 




 




(四) 刮取神聖佛像上的金銀寶物。




 




(五) 隨便亂呼叫神佛的名諱(恭敬念誦佛菩薩聖號,則天喜神觀)。 




 




(六) 不尊敬、愛惜有字的紙和經書。




 




(七) 在寺廟、道觀、寶塔的前後,潑灑、堆積污穢的東西。




 




(八) 家中供養佛陀的聖像,於廚中灶中,又大量的煮食葷、肉等不潔的東西;尤其吃牛肉、狗肉,對佛、菩薩、天神等更是大不敬。 




 




(九) 家中保存、收藏違背正理的書,或黃色書刊。 




 




(十) 燒毀涂損勸善的書籍、文章、器物。




 




(十一) 在衣裙上繡上龍鳳的圖像。




 




(十二) 浪費、糟塌五穀糧食。 




 




(十三) 囤積米糧,期待賣高價錢。 




 




(十四) 隨便在衣服、器具上雕刻、圖繪、刺繡神聖的圖像,以致使人對佛、菩薩、天神產生輕慢。




 




 




 




以上的罪事,都發入大叫喚大地獄。


再查出所犯的事件性質,分發至小地獄受苦刑。


期滿再轉解第七殿。考查有無第七殿管轄的罪惡。 




 




世間的人,能在三月初八日,茹素、持戒、清淨身口意,發誓立願:今後不再犯以上的諸罪,並且能夠每逢五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十月初十,禁戒不房事,同時,立願此後要輾轉勸誡別人。




 




如此,則准許免受以上諸小地獄的苦刑。


若能憶念起觀世音菩薩名號,常常大聲稱念,可免一切地獄苦。


 


 





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道教功課第三十五堂~第四殿閻羅(五官王)



第四殿 五官王




 




五官王掌管地獄在大海之底,正東方沃焦石下的合大地獄。


此地獄寬廣各八千里(五百由旬)。也另設有十六小地獄。




 




一名泵池小地獄




 




二名煉竹簽小地獄




 




三名沸湯澆手小地獄




 




四名掌面流液小地獄




 




五名斷筋剔骨小地獄




 




六名堰肩刷皮小地獄




 




七名踹膚小地獄




 




八名蹲峰小地獄




 




九名鐵衣小地獄




 




十名木石土瓦壓小地獄




 




十一名戮眼小地獄 




 




十二名飛灰塞口小地獄




 




十三名灌藥小地獄




 




十四名油豆滑跌小地獄




 




十五名刺嘴小地獄 




 




十六名碎石埋身小地獄




 




 




 




世人若以下事件者,配入此處:




 




(一) 漏稅不繳




 




(二) 耍賴不給租金




 




(三) 賣東西用重秤或大斗進,小斗出,投機倒把,以佔人家便宜




 




(四) 配合假藥,當真藥賣人,以誤人病機的




 




(五) 泡過水的米,仍當好米賣人,制假、造假,販賣經營假貨




 




(六) 買東西時用假銀子(錢)給商家。或者將零頭的錢扣下不給




 




(七) 經營、出售一些惑人心思,引人犯淫的物品




 




(八) 路(車)上遇見跛足、殘廢的老人、幼童,不立刻讓路、讓坐




 




(九) 暗中霸佔、詐欺一些較無知識的鄉民,以及年老、幼小的人,或者肩挑販賣、辛苦賺取薄利潤的人




 




(十) 受人托付,寄帶家書,不很快地交付給對方,誤人訊息




 




(十一) 竊取街道上鋪路的磚或石塊,以及夜晚照明的燈、燭等公共設施,造成交通危險 




 




(十二) 窮人不安分守已,貪圖意外之財




 




(十三) 為富不仁,不憐老恤貧,多行救濟




 




(十四) 假如有人來借錢,起先答應借貸,到時候卻故意落空不借,以致誤了人家的大事




 




(十五) 見人生病,家中收藏有藥物,卻吝嗇不肯提供出來 




 




(十六) 有很有效的方劑,卻秘藏於已,不傳授出去




 




(十七) 煎過的藥渣、或碎碗、雜物、廢棄的器械等垃圾,亂放在街道上影響車、人的行走(垃圾宜分類)




 




(十八) 無緣無故養驢、馬等獸類,以致尿、糞妨礙人們或環境衛生。(動物宜圈養好)




 




(十九) 田地無法耕作,卻不租給他人種植,故意荒蕪、廢棄




 




(二十) 損壞他人的牆壁 




 




(二十一) 用咒語、法術、驅使鬼神,來捉弄人




 




(二十二) 亂造驚人之言,以驚嚇人




 




 




 




以上事端,經查核所犯事件的大小,命令鬼卒,先推入各大地獄去受苦,再另外判發所屬罪業的小地獄,去受苦刑。期滿之後,再解送到第五殿,考察審核其功過。




 




世人假若在每年的二月十八日這一天,或於佛像、佛經之前發誓、悔改、不再違犯的話,可以免入本殿各地獄受苦




 




假如抄寫玉歷全書;或者續加古今因果報應的事跡,在各殿的章句之後,來勸化人為善,流傳後代,使閱讀的人從此悔改,免於犯錯,則暗中自有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