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1日 星期三

道教功課第十二堂(草人)




暗訪時「退身」用草人。



以草人(台語亦稱代人)當作去祟的替身,常見於台灣地區種種改運,驅除邪祟的場合。鹿港人相信鬼魂和鬼怪的存在,認為當人間的防禦出現疏忽或事主的運格較低時,鬼怪便趁機而入,致使事主身體產生不適與諸事不順。



諸事不順既是鬼祟所致,那麼,將鬼祟驅除人體之外,事主便可恢復正常,在法事上,最常運用的就是草人替身,事主身上的晦氣、陰魂或鬼祟經過轉換儀式-前後拂拭的動作,替換到草人身上。替身過後,陰魂取得求索之資,需儘速回到陰間。



 


法事上,將之連同給邪祟的銀紙一起送達水境,意為交地府辦理。



鹿港地區地方上發生災厄,由王爺領旨進行集體性的送祟也使用這種祭解方式。不過,此項儀式並不由法師親自來主持。而是由各戶家長在自家神明廳自行一一替所需家人作替身儀式,替身儀式使用後的草人事後,由法師和乩童聯合地方鎮護神在夜巡後押送出境。



由於時代的變遷,為了講求效率,鹿港人已不再以草人來當「代人」,取而代之的是「紙人」「紙人」有男女之分,草人則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留言欄位:請在這留言給我!